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交通学院始建于1956年,是交通运输部与地方政府共建八所高校之一,是山东省唯一一所以培养路、海、空、轨交通专业人才为主的高等院校,也是“山东特色名校工程”重点建设和教育部“应用科技大学改革试点战略研究”项目试点单位。 学校座落于美丽的泉城——济南,两地三址办学,分为济南无影山、长清和威海三个校区。目前,学校拥有全日制在校生20000余人,在职教职工1400余人。设有17个二级院系和4个教学单位,拥有54个本科专业,2个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领域。专业设置以工为主,以交通为特色,涵盖文、理、工、经、管、法、艺7大学科门类。其中,山东省“十二五”重点学科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省级特色专业6个。 学校现有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6亿元。设有一个校级科研机构:道路安全、应急与减灾技术研究中心。21个校级科研平台,建有115个实验分室,其中,3个为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运输车辆检测、诊断与维修技术实验室为全国交通行业重点实验室,汽车运用技术实验室为山东省高校重点实验室,机动车检测实验中心经国家有关部委批准具有国家实验室认可资质,路面结构与材料实验室、船舶与海洋运输实验室为山东省“十二五”高等学校科研创新平台建设工程重点实验室,国际商务研究中心为山东省“十二五”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6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0名,其中初级专业技术岗位2名,中级专业技术岗位28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高等教育事业。 5、初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6月16日以后出生),中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0年6月16日以后出生); 6、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和山东交通学院网站(http://www.sdjtu.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6月16日-2016年6月24日。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如实填写《山东交通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供报名材料(电子邮箱:sdjtursc@163.com;电子邮件格式:姓名+岗位名称+学位+专业)。 报名材料:(1)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2)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能够正常毕业,并于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3)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需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4)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5)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在报名时提供扫描件,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博士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1、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为专业相关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简化程序的岗位按报名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试讲和答辩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教学实践、专业科研、语言表达、仪表风度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初级岗位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成绩、学识水平、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情况。 体检按规定组织,原则上在省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为我校编制内正式职工,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老师 联系电话:(0531)80683131 电子邮箱:sdjtursc@163.com 通讯地址:济南市长清大学科技园海棠路5001号 邮编:250357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6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12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16〕53号 )等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 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2 山东交通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山东交通学院 2016年6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