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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学校办公室(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
地址:济南市长清大学科技园海棠路5001号
电话:0531-80687611
邮编:250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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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2-2013学年校长奖学金及学生综合奖学金的通知
2013年10月15日 点击数:

各学院:

为做好2012-2013学年校长奖学金及学生综合奖学金的评选工作,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全面发展,根据《山东交通学院学生奖励条例》规定,按照《山东交通学院校长奖学金评定办法》、《山东交通学院学生综合奖学金评定办法》的要求,学校即将展开2012-2013学年学生综合奖学金和校长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高职)在校生.

二、评选时间

201310102013113

三、名额分配

(一)根据《山东交通学院学生奖励条例》、《山东交通学院校长奖学金评定办法》的要求,全校共评定校长奖学金20人;

(二)根据《山东交通学院学生奖励条例》及《山东交通学院学生综合奖学金评定办法》的要求,一等综合奖学金获奖人数不超过在校学生总数的 5%;二等综合奖学金获奖人数不超过在校学生总数的10%;三等综合奖学金获奖人数不超过在校学生总数的20%。

(三)原则上,转专业的同学在原所在学院参评。

四、申请条件和资格审查

参照《山东交通学院校长奖学金评定办法》(鲁交院学发[2011]8号)、《山东交通学院学生综合奖学金评定办法》(鲁交院学发[2011]9号)执行。

五、评定程序

(一)校长奖学金(10101025):

校长奖学金在全校范围内实行差额评选,具体评选程序如下:

1.学生申报。学生在1015前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山东交通学院校长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
2.
学院评议。各学院严格审核学生申报资格以及材料的真实性,根据分配名额(附件2)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确定本学院推荐人选,录入学生事务管理平台,并将相关材料于1021前报学生工作处。
3.
学校评选。学生工作处对各学院推荐的学生材料进行复审复查,组织专家评审最终确定校长奖学金名单,排名前10的同学自动晋升为2012-2013学年山东交通学院优秀学生标兵。
4.公示。学校将推荐结果公示三个工作日。

(二)学生综合奖学金(1026113

1.各学院录入并审核学生综合测评;

2.符合相关申请条件的学生,登陆山东交通学院学生事务管理平台(网址:http://211.64.127.2//,用户名:本人学号,密码:123456,用户类型:学生)进行申请。填写完成后将信息保存。

3.学院审核人通过山东交通学院学生事务管理平台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转交学生工作处董文祥。

4.学生工作处在组织复审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5.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

六、相关要求

(一) 为做好本次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学生申请前,各学院要召开奖学金申请动员会,保证所有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及时了解申请办理流程和工作时限。

(二)在评选过程中,要严格掌握评选标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推荐优秀的、最符合条件的学生参评。各学院应严格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及准确性,不得出现各类项目填写马虎、敷衍了事现象,一旦发现,将取消该学院评奖资格。

(三)评选过程要尽量多吸纳学生参与,同时做好在学生中的宣传工作,使广大同学在评定过程中受到教育,充分发挥各奖项激励学生全面发展的作用,确保获奖学生真正代表我校学生的优良素质和精神风貌。

学生工作处

2013年10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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