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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学生工作部 关于2019年辅导员年度工作要求的通知
2019年03月18日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 43 号)《山东交通学院辅导员队伍建设与管理办法》《山东交通学院辅导员绩效分配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辅导员考核工作实际,现将我校2019年辅导员年度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整体要求

全体辅导员要牢固树立职责意识,落实辅导员九项工作职责和《学生工作处关于试行辅导员一日常规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钻研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教育管理工作,努力成为学生成长成才的人生导师和健康生活的知心朋友。

二、具体要求

1.全面落实辅导员一日常规工作,做到“看一看”,随手拍;“谈一谈”,随手记;“静一静”,常思考。每名辅导员均需在每个月末撰写月度质量分析报告,并在月末将电子版予以报送。请各学院指定1名辅导员负责本学院报告电子版的汇总和报送工作,党委学生工作部将根据各学院报送各类材料的情况,及时向所在学院进行反馈,并在年度绩效考核中予以体现。

2.党委学生工作部将继续开展思想理论、沙龙活动、科学研究、业务培训等各种形式的培训活动,全面提升辅导员队伍的思想理论水平、业务水平和研究能力,每次活动全体辅导员均需参加,特殊情况的以部门为单位履行请假手续,不得无故旷会。党委学生工作部将进行登记、统计和反馈。

3.继续组织广大辅导员参加论文评选活动,每名辅导员每年至少提交辅导员工作论文1篇,党委学生工作部将对论文进行知网查重,对重复率超过20%的,将向所在学院予以反馈,并在年度考核中予以体现。

4.每周三下午为学生固定思想政治学习时间,辅导员应在本时段内带领学生进行政治学习,组织主题班会,学习学校下发的学生奖惩等与学生工作相关的文件,开展班级建设,做好活动记录。

5.每周三中午为全校大扫除时间,学生对宿舍、教室的区域进行彻底清扫,同时鼓励各二级学院与后勤部门联系设立劳动区域,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劳动教育,培养学生热爱劳动、尊重劳动的意识,养成良好劳动习惯,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促进省级文明校园创建。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9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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