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部门:学校办公室
地址:济南市长清大学科技园海棠路5001号
电话:0531-80687611
邮编:250357

部门:学校办公室
地址:济南市长清大学科技园海棠路5001号
电话:0531-80687611
邮编:250357

学生工作处关于评选 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2018年10月22日 点击数:

各学院:

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全面发展,根据《山东交通学院学生奖励条例》规定,按照《山东交通学院优秀学生评选办法》《山东交通学院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和《山东交通学院学生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相关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工作。 具体事宜如下:

一、评选范围

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在校生及其学生班集体(不含 2018

级新生及其学生班集体)。

二、评选时间

2018年10月22日至11月15日。

三、名额分配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要求,优秀学生评选人数不超过在校同年级同专业学生总数的 20%;优秀学生干部评选人数不超过在校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干部总数的30%;先进班集体评选数量不超过在校学生班集体总数的 25%。

四、申请条件和资格审查

参照鲁交院学发〔2011〕10 号、11 号和12 号文件执行。

五、评定程序

(一)各学院确定学生事务管理平台(网址:http://211.64.127.2//)中各班级学生名单,并审核学生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综合测评。如有问题,及时反馈。

(二)符合相关申请条件的学生和班集体,于10月31日前登录学生事务管理平台进行申请, 填写完成后将信息保存。

(三)各学院依据评选条件进行初审,并将初审名单在学院内部公示。

(四)学院内部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审核人于11月13日前,通过学生事务管理平台将审核结果转交学生工作处乔书凯。

(五)学生工作处在组织复审后,通过学生工作网(网址:

http://stuwork.sdjtu.edu.cn/)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六)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

六、相关要求

(一)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积极做好

宣传发动工作。学生申请前,各学院要召开申请动员会,保证所

有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及时了解申请办理流程和工作时限。

(二)在评选过程中,要严格掌握评选标准,按照“公开、

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推荐优秀的、最符合条件的学生或

班集体参评。各学院应严格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及准确性,不

得出现各类项目填写马虎、敷衍了事现象,一旦发现,将取消该

学生或班集体评选资格。

(三)评选过程要尽量多吸纳学生参与,同时做好宣传工作,

使广大同学在评定过程中受到教育,充分发挥各奖项激励学生全

面发展的作用,确保获奖学生真正代表我校学生的优良素质和精

神风貌。

学生工作处

2018年10月22日


上一篇:学生工作处关于评选2017-2018学年校长励志奖学金的通知
下一篇:学生工作处关于评定2017~2018学年校长奖学金学生综合奖学金和优秀学生标兵的通知

长清校区:济南市长清大学科技园海棠路5001号电话:0531-80687622 邮编:250357   无影山校区:济南市天桥区交校路5号电话:0531-80687781 邮编:250023
威海校区:山东省威海市双岛湾科技城和兴路1508号电话:0631-3998899 邮编:264209  
Copyright @ 2002-2012 山东交通学院 鲁ICP备05001932号 党委宣传部主办网站浏览:00435117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