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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学校办公室(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
地址:济南市长清大学科技园海棠路5001号
电话:0531-80687611
邮编:250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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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处关于评选 宇通 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4年06月05日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山东交通学院“宇通”奖学金评定办法》,现开始评定2014年度“宇通”奖学金,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思想道德品质优良;

(四)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身心健康;

(五)刻苦学习,积极上进,学习成绩优异;

(六)所学为交通运输、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建筑工程管理、物流管理、土木工程、旅游与酒店管理等与宇通集团的发展相关的专业;

(七)与山东宇通集团达成就业意向或参加国际项目出国学习。

二、评选程序

(一)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请于2014610日前向国际教育学院提出申请,经审查合格后,填写《山东交通学院“宇通”奖学金审批表》;

(二)学生所在学院将审查通过的候选人名单在本学院公示无异议后,将《山东交通学院“宇通”奖学金审批表》上传学生工作处;

(三)学生工作处进行审核并在全校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认获奖学生名单并报学校审批,确定获奖名单;

(四)国际教育学院将奖学金评定情况及获奖名单向山东宇通集团通报。

(五)学校为获得“宇通”奖学金的同学颁发奖学金。

三、评选要求

(一)各学院要做好宇通奖学金的宣传工作。今年是宇通奖学金评选的第一年,相关学院务必要组织学生《山东交通学院“宇通”奖学金评选办法》,帮助学生了解学习“宇通”奖学金的评选条件、评选程序。

(二)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宇通奖学金评选工作,按时完成奖学金的推荐工作。

联系人:刘鲁吉,电话:80687485;董文祥,电话:80683887

附:山东交通学院“宇通”奖学金评定办法

学生工作处

2014年6月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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