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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学校办公室(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
地址:济南市长清大学科技园海棠路5001号
电话:0531-80687611
邮编:250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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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2013年10月15日 点击数:

各学院:
为做好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工作,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全面发展,根据《山东交通学院学生奖励条例》规定,按照《山东交通学院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山东交通学院优秀学生评选办法》和《山东交通学院学生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的文件要求,学校即将展开本年度山东交通学院各类奖项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高职)在校生及其学生班集体(不含2013级新生及其班集体)。
二、评选时间
2013年10月10日2013年10月30日
三、名额分配
根据《山东交通学院学生奖励条例》,优秀学生评选人数不超过评选所评选学期在校学生总数的20%;优秀学生干部不超过学生干部总数的30%;先进班集体不超过25%。
四、申请条件和资格审查
参照《山东交通学院学生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鲁交院学发[2011]10号)、《山东交通学院优秀学生评选办法》(鲁交院学发[2011]11号)、《山东交通学院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鲁交院学发[2011]12号)、《山东交通学院校长奖学金评定办法》(鲁交院学发[2011]8号)执行。
五、评定程序
(一)各学院录入并审核学生综合测评;
(二)符合相关申请条件的学生,登陆山东交通学院学生事务管理平台(网址:http://211.64.127.2//,用户名:本人学号,密码:123456,用户类型:学生)进行申请。填写完成后将信息保存。
(三)学院审核人通过山东交通学院学生事务管理平台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转交学生工作处董文祥。
(四)学生工作处在组织复审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五)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
六、相关要求
(一)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学生申请前,各学院要召开申请动员会,保证所有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及时了解申请办理流程和工作时限。
(二)在评选过程中,要严格掌握评选标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推荐优秀的、最符合条件的学生参评。各学院应严格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及准确性,不得出现各类项目填写马虎、敷衍了事现象,一旦发现,将取消该学院评奖资格。
(三)评选过程要尽量多吸纳学生参与,同时做好在学生中的宣传工作,使广大同学在评定过程中受到教育,充分发挥各奖项激励学生全面发展的作用,确保获奖学生真正代表我校学生的优良素质和精神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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